今天是:

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西南医科大学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0-05-14    作者:     来源:     点击:

西南医科大学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西南医科大学《西南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健康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四)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五)坚持线上复试的原则,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组织领导

药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组和招生监察工作组。

1、复试工作领导组

 长:叶云

副组长:李祥、王宏丽(纪检)、韦思平(常务)

成  员:王芳牛红、章卓秦大莲张开莲钟志容黄毅岚王俊刘莉、唐灿张丹、张春、罗茂

领导组职责:根据导师招生数量、招生类型分配,制定复试、调剂与录取原则、审定复试及拟录取名单等工作。指导成立相应二级学科的复试小组。协助研究生院完成招生相关工作。

2、药学院招生监察组

组长:王宏丽

成员:潘显超、余昕、李婷、陈建宁、付强、万华麒

监察组职责:监督检查复试相关工作人员贯彻执行考试及招生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监督网络面试全过程。

三、复试实施细则

1、成立复试小组:药理学2个,药剂学1个,药物分析1个,中药学1个,药物化学2个,临床药学1个,药事管理1个,微生物与生化1个。各复试小组报7名以上候选复试教师,在复试前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抽取5名作为正式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小组由5名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另秘书1-3人,监察员1人(由办公室培训后上岗)。复试小组应有英语听说能力强的成员参加,小组成员须当场独立评分。复试秘书在复试前负责审核复试考生资料,确定复试过程考生身份;配备网络复试技术支持人员,应对复试中可能出现的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

2、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二级学科应采用同一复试平台。首选学信网开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远程复试平台,钉钉(DingTalk)作为备用平台。

3、复试人员培训:复试前,开展复试人员培训,进行全程演练。加强保密培训,不得在网络等自媒体发布相关复试信息;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复试系统。

1)秘书培训:确定好复试时间后,由学校和学院对秘书进行复试培训,强调复试程序和纪律,并进行全程演练。做好兼职硕士生导师联系工作。摸底掌握复试考生情况。

2)监察员培训:确定好复试时间后,由学校对监察员进行复试培训,强调复试程序和纪律。

3)复试教师培训:确定好复试时间后,由药学院对复试教师进行复试培训,强调复试程序和纪律。

4、复试时间:各个复试小组确定后上报药学院研究生科审核。

5、复试小组工作职责: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含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试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复试要全程录像和录音,复试秘书须在12小时内下载网络录像资料并交药学院研究生科;复试秘书现场做好书面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药学院研究生科。药学院研究生科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汇总,交研究生院。

6、复试考题制定:复试试题由各(二级)学科所在教研室负责出题,试题尽量采取成套形式,必须体现区分度。所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7、复试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人员按要求审核考生提交的复试资料。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前,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严防复试 “替考”。

8、面试要求:原则上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除了对学生学业知识、实验技能考核外,还要加强对考生科研素养,心理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进行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9、网络复试程序:

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前,核验考生身份考生进入考试系统复试—复试结束秘书将考生移出复试系统—复试教师评分—秘书计算分数由复试小组组长向考生宣布复试成绩和排名。

10、其他注意事项

1)设立独立的复试监察账户,学院复试监察员应进行网上监督。复试安排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后,应首先由考生本人进行自我介绍(确认考生身份)、确认知晓复试要求,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再对复试试题进行逐一回答。复试小组秘书确定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移出复试系统,再允许下一位考生进入系统复试。一次仅允许一名考生进入复试系统。

3)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药学院研究生科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1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分为300分,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合格,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考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折算,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70%+(考生复试成绩÷3)×30%

四、对复试小组的要求

(一)衣着整齐,举止得体。复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复试现场,严禁吸烟、吃东西、打瞌睡等不规范行为。

(二)复试教师身份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公开。

(三)复试提问用语要清晰、准确,不得有暗示,把握复试进程和节奏;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仅就复试试题问答,不做扩展性追问。

(四)客观评价考生学业成绩、学术成绩,不得有歧视性语言,不得有与考生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外的其他问题。

(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分原则,按统一评分标准进行复试打分,未完整参与考生复试流程的不得给考生评分。

(六)复试现场不得使用手机,所携带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必须交由复试秘书保管,不能带入考场。

(七)复试结束后,复试教师不得将评分表等复试相关资料 带离复试现场,不得提前公开复试成绩。

五、对考生的要求

(一)准备工作

1.在远程复试平台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具体提交时间以院所通知为准),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本人蓝底、红底或白底标准证件照1张,像素不低于240像素(宽)×320像素(高);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本人手持身份证(个人头像面)照片(要求能清晰看清楚本人头像和身份证图像);
    ⑷个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提供);
    ⑹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提供);
    ⑺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四六级成绩单扫描件等;
    ⑻获奖或荣誉证书扫描件;
    ⑼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
    ⑽其他资格审查需要的材料;
    ⑾报考院所在系统中要求的上传的其他材料。

材料上传支持图片、word、pdf和视频格式。

2.提前下载安装复试软件,并熟悉软件的使用,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

3.提前调整好合适的视面角度,确保复试教师可以全程 查看考生桌面情况及考生正面。

4.建议选择独立、安静的复试房间,使用白色背景墙。

(二)复试过程

1.关闭所有电子设备的语音提醒,复试过程禁止使用除复试设备外的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不与他人联系、交谈,不得用笔作记录,不得外泄复试内容。

2.考生在复试时需着装得体,露出五官,不得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视频区域不允许出现其他任何无关人员,回答时必须正视屏幕,保证胸部以上和双手在镜头范围内。

3.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 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截图。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或截图,并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保密要求

(一)复试试题属国家机密,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二)复试前,复试分组(含复试教师、考生)信息不得对外发布。

(三)复试过程中的录像资料不得对外公开,并且应及时存储备份。

(四)复试结果正式公布前,考生的复试成绩不得对外公开。

七、应急联系方式

复试过程中若出现突发情况,及时与药学院研究生科联系。

联系人:王芳    电话:13982751842

                           药学院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