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所):
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培养更符合市场和企业需求的药学及相关专业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学校与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扬子江创新融合班”(以下简称“扬子江班”),现面向校内相关院系选拔学生,进入扬子江班开展联合培养学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学生数量及对象
此次选拔学生数量为30名,对象为:药学院、临床医学院(含五系)、中西医结合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法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等相关专业在册大三(四年制)、大四(五年制)本科以及研究生三年级(三年制)同学。其中,药学类学科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二。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优秀。其中,本科生必修课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
三、选拔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请各二级院系(所)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及兴趣,本着自愿原则,如实填写并提交《“扬子江创新融合班”报名表》(见附件1),《家长知情同意书》(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纸质版交各院系(所)。
(二)报名资格审查
各相关院系(所)按照选拔条件,汇总符合条件学生名单(附件3),于2024年11月18日17:00前将学生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通过OA交药学院黄倩倩处,《报名表》《知情同意书》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交弘润楼332办公室。
(三)教管委确定面试名单
由扬子江药业集团成都海裕医药有限公司和西南医科大学药学院组建的“扬子江创新融合班教育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教管委”),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实践经验和个人意愿,综合企业方的岗位需求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学生名单,组织实施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团队协作和职业规划等方面。
(四)现场面试
1.面试内容和方式:线下综合面试,详情见附件4“学员管理办法”第六条。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届时与面试名单一并反馈。
3.面试结果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在药学院官网公示3天。
四、培养要求
1.上课时间、地点安排视选拔学生的具体情况而定,不会与学校的课表相冲突。
2.如学校有明确规定必须去指定类型单位实习的专业,报名请慎重考虑。
3.理论课上课地点为城北校区。
其他相关事宜请详见《“扬子江创新融合班”培养方案》(药学类试行)(附件5)。
五、培养经费支持
1.“扬子江班”所有支出费用由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捐赠的专项资金列支,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专项资金用于确保“扬子江班”的正常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课时酬金、奖助学金、管理费用、文化阵地建设与学生活动等。
2.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及分配细则等由学校、教务处、药学院等协商另行文件规定。
具体奖励内容和标准如下:
(1)每学年在“扬子江班”组织评选优秀学生,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根据该年度班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数量及表现情况进行设定。拟奖励一等奖5000元/人•学年、二等奖 3000元/人•学年、三等奖 1000元/人•学年。
(2)对表现优秀的特困生每年单独给予补助,拟补助6000元/人•学年。
(3)奖助学金总额不低于8万/学年,不高于12万/学年。
相关经费使用按照《西南医科大学“扬子江创新融合班”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管理与考核
学员的日常管理、学籍管理等,由学员学籍所在的二级院系(所)负责。学员在“扬子江班”上课和实习期间,在服从学校、学籍所在的二级院系管理的同时,还应服从教管委、上课教师和带教老师的管理和合理安排。
学员在每学年结束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出扬子江班;学生也可自愿申请退出扬子江班,教管委每学期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
学员退出后不再享受扬子江班学员的各种荣誉、奖学金和培养政策。
本科生阶段可实行增补机制。符合要求的本科毕业年级学生可申请增补进入实习阶段,增补名额不超过淘汰名额。增补方式由教管委依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拔。
七、其他要求
申报学生须提前做好时间安排,确保能按时参加现场面试、开班仪式及后续的课程学习,不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人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联系人:黄老师 0830-3162293
附件:1.“扬子江创新融合班”报名表
2.家长知情同意书(模版)
3.“扬子江创新融合班”报名信息汇总表
4.《“扬子江创新融合班”学员管理办法》(药学类试行)
5.《“扬子江创新融合班”培养方案》(药学类试行)
药学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