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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课程考核改革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11-11    作者:     来源:     点击:

药学院关于课程考核改革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法,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院课程考核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为重点,充分发挥课程考核在教学中的引导、评价、反馈和激励作用,调动学生在整个课程学习过程中的参与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树立“全面考核,突出应用;多种方式,注重过程;尊重差异,促进发展”的课程考核新理念,逐步建立“考核内容综合化、考核形式多样化、考核过程全程化”的多元型课程考核新模式;客观、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真实学业水平,调动教与学双方的积极性,全面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二、总体要求

按照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周密设计改革方案,审慎操作、平稳推进,着力构建综合化、多样化、全程化的课程考核评价模式。

(一)考核内容综合化

课程考核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实现目标程度以及学习进步程度和创造力等,既重视基础知识考核,更重视综合素质发展,尤其是创新、探究、合作、实践、情感与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二)考核形式多样化

根据各专业特点和课程类型,选择运用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目标要求相符的三种或以上考核评价形式来全面评价学生课程学业状况。教师在命题时(含理论考核、实践操作考核),可有针对性地设计标准题和选作题。标准题是面向全体学生设计,主要是考核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选作题是为不同层次学生设计,鼓励学生大胆尝试,挑战自我,积极向上。

(三)成绩评定全程化

引入形成性评价理念,结合课程特点,合理地确定学习态度考核、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的比例,打破“一考定终身”的期末一次性终结性考核模式,注重学习过程的评价考核,做到考核全程化。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实施形成性评价考核

全面实施《泸州医学院关于实施形成性评价的规定》。

(二)逐步推行网络题库考试试点工作

积极引进网络题库考试系统,配备相关的管理人员,选择部分学生人数较少的课程试点开展网络在线考试,再逐步推广,最终实施教考分离。根据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试题库,以满足不同专业学生课程考核的需要。

(三)完善课程考核方式

在考核内容上要增加应用、创新知识能力体系考核,减少单个知识技能考核,课程讲授以外内容要占到一定比例。在考核形式上根据课程本身特点,灵活运用开卷、闭卷、开闭卷结合、答辩、实践技能操作、撰写专题报告、提交作品、学术论文以及多种方式结合等,推行多个阶段(平时测试、作业测评、课外阅读、社会实践、期中考核、期末考核等)、多种类别的考核制度改革,增加论文、作业、课堂表现及参考阅读等考核比重。在考核成绩构成上加大形成性考核成绩比例,加大学习过程、到课率、平时作业、平时表现得分比例,降低期末成绩考核的占分比例。理论课程综合成绩应含期末考核、平时成绩、单元考核或期中考核成绩;实验(实训)环节技能性课程综合成绩应含期末考核成绩、平时成绩、单元考核及期中考核成绩等;课程平时成绩包括课程教学过程中的测验、作业、读书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课堂讨论等成绩;课程平时成绩为零分者,不得参加课程成绩综合评定,课程成绩以零分记。

四、工作实施及要求

(一)实施对象

课程考核改革分层次、分专业逐步在全校在校学生中实施。

(二)实施步骤

1、课程考核改革推行阶段(2013年至2014年)。2013 年春季学期开始,药学院针对自身专业与课程特点,选择3-5个学科入手,逐步建立与人才培养方案相适应的新的课程考核体系改革方案,2013 年秋季学期完成考试改革,初步建立“多元型”学习测评体系。2014 年春季学期开始在所有课程中实施,完善形成性评价考核体系。

2、考试改革完善阶段(2015年)。2015 年在全院全面推行形成性考核评价体系。

(三)工作要求

1、各教研室要根据本教研室开设课程和任课教师的实际情况,选择1-2 门课程进行课程考核改革。

2、改革试点课程要制定考核方案,方案应包括考核范围、考核方式、命题要求、成绩评定标准、各类形式考核所占比例等,同时对测试方法、测试成绩占总课程成绩的比例等做出明确要求。任课教师应事前向学生公布考核方案。每门课程的考核改革方案,经教研室主任、药学院审批后执行。

3、参加课程考核改革的课程,应在考核结束后,组织本课程所有任课教师进行考核分析及总结,逐步改进教学方法、充实教学内容,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稳步推进课程考试改革。各教研室要实事求是、周密设计落实改革方案,不断完善。

(二)强化激励,充分调动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对经学校考核认定符合考试改革要求的课程,学校将按照课程核定教学工作量;对实施考试改革效果显著的教师,在申报相关教学研究项目时给予支持。

(三)加强管理,适时调整完善考试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权责明确、分工协作、统一高效的运行机制,药学院负责对本院系实施考试改革的过程管理,对考试改革工作的各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教研室主要负责考试改革的具体实施。

附:药学院课程评估委员会

药学院

2013年4月23日

药学院课程评估专家委员会

根据教务处《泸州医学院关于实施课程考核改革的意见》和《泸州医学院课程评估办法(试行)泸医院教〔2013〕7号》文件的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药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结合《专业规范》和专业认证标准和质量工程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培养方案修订领导机构设置,成立药学院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专业课程评估工作专家委员会。

课程评估工作专家委员会组长:叶 云

课程评估工作专家委员会副组长:王 钦、陈家良

课程评估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肖顺汉、鄢 林、秦大莲、陈美娟、熊玉霞、刘明华、张开莲、赵 领、钟志容、袁叶飞、孙 琴、唐 灿、朱 伟、庄元春、税丕先

课程评估工作组成员:肖顺汉、鄢 林、叶 云、王 钦、陈家良、秦大莲、陈美娟、熊玉霞、刘明华、张开莲、赵 领、钟志容、袁叶飞、孙 琴、唐 灿、朱 伟、庄元春、税丕先、屈坤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