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管理制度
1、要求各教研室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安排。前期积极筹建,中期积极申报,后期积极建设,争取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的质量工程项目。
2、药学院将全面统筹、部署、研究、审议“质量工程”,组织专家评审“质量工程”项目。
3、药学院定期召开“质量工程”工作会议,指导、监督和检查“质量工程”的实施进程和实施情况。
4、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泸州医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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